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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中国-索尼爱立信论坛】诚招版主 〓〓

本主题由 icyross 于 2008-7-21 11:10 置顶

〓〓 【手机中国-索尼爱立信论坛】诚招版主 〓〓

手机中国-索尼爱立信论坛自改版以来已进入起步阶段,论坛资源、会员越来越多,流量也直线上升。
为了使论坛进一步健康迅速的发展,现在各版块向所有会员进行热招版主,
来进行管理,解决问题。
有兴趣的会员可以给管理员icyross发站内短消息提出申请,也可在此贴跟贴申请,或加QQ:248008346,并且认真阅读[申请版主说明]
具体申请格式:
                   会员ID:
                   年龄:
                   注册日期:
                   申请日期:
                   申请版块:
                   特长及爱好:
                   每日在线时间:
                   申请理由:

申请版主说明:
基本要求:注册一个月以上,头衔进入石头守卫后方可申请版主;有担任其他相关论坛斑竹经历者优先考虑。

版主申请条件
第一章  基本条件
任何对相应讨论区有浓厚兴趣、有责任心、精力和时间的论坛注册用户均可以申请版主。 我们不具体限制版主的资历,但是申请版主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年龄必须满18岁;
2、 在论坛注册一月以上;
3、 自愿为论坛网友提供服务,每天能有一定的上线时间以管理版面;
4、 在论坛内表现良好,没有严重违规的纪录,在所申请版面内有良好的发帖纪录;
5、 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及修养,具有认真负责的论坛态度;
6、 具备一定的组织与协调能力与团队协作精神;
7、 自觉遵守论坛规章制度,服从论坛统一管理;
8、 自愿接受论坛管理层与网友的监督,接受论坛管理层的审核。

第二章    版主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除普通用户所拥有的权利之外,本站版主有如下的权利:
1、  修改、删除、置顶(取消置顶)、推荐(取消推荐)版内文章;
2、  把版内文章加入精华区;
3、  编辑版内公告栏;
4、  处理版内举报信息;
5、  移动文章到其它讨论区;
6、  禁止版内违规ID发表与回复文章;
7、  在版主交流区发表、浏览与回复文章;
8、  在论坛公告区(论坛广播站)发表公告;
9、  在不违反论坛管理条例的前提下制定版内规章制度;
10、其它《手机中国社区管理人员行为准则》所规定的权利。
11、每位新加入的版主要接受1个月的实习考查,表现良好的给予转正

本站版主有如下的义务:

1、  推动所属版面的讨论与风气,并尽可能经常发表与该讨论区内容有关的文章或回答所属版论坛用户的问题;
2、  定期整理、收集所属版面的精华文章及相关的常问问题的讨论解答到版面的精华区,删除违反本站规章制度的文章;
3、  努力并自觉宣传本站与所属讨论区;
4、  如若所属版面内有明显失去理性的争吵,版主应负起主动协调的工作,维持版内的正当言论。版主应保持中立的立场来协调争端;
5、  版主必须无条件遵守论坛所有规章制度,除自身不得违反外,还应该作为遵守论坛规则的典范;
6、  随时留意论坛版务区版主俱乐部和论坛广播站、投诉与建议、版主申请版面的事项并配合;
7、  不得无故长期不登陆管理版面,如有事不能履行管理职责,必须按论坛规定请假。否则本站有权在不通知的情况下解除版主职务;
8、  其它《手机中国社区管理人员行为准则》所规定的义务。

第三章、 版主申请与批复流程

1、 招聘:由管理员或大区总版主在版主申请区正式公开招聘,在论坛广播站正式公告;
2、 审批:向管理员提交申请贴。管理员、版主申请区的版主以及该大区总版主负责审批您的申请材料;
3、 试用:如审批获得通过,名单将被告知论坛管理员,在填写真实、详细个人的联系资料后,管理员或大区总版主将在论坛广播站发布相关版主试用公告并且同时开通其版主权限;
4、 发布上任宣言:试用版主应在任命后的三日内到相应讨论区发表新版主上任致辞(100字以上),并开始着手管理工作,而且必须同时在版主区报到。否则论坛将解除其版主资格;
5、 正式上任:管理员对试用版主进行为期一到四周的考查,根据其在要申请的讨论区的表现以确定其是否适合担任本站版主。通过审核者将自动转正。

第四章、 版主免职条件
当以下条件成立时,本站有权在不知会相关版主的情况下撤销版主职务:
1、  如果因管理不善造成本版秩序混乱(如充斥争吵、重复灌水及其它与本版无关主题的帖子)的;
2、  违反版主纪律,甚至用版主权限以遂行私人目的,有明显不公正行为、滥用职权以及对其他论坛用户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3、  版主在本站使用攻击性语言与其他论坛网友发生争执;
4、  在其它论坛发表对本站不利言论;
5、  违反其它《手机中国社区管理人员行为准则》所注明的事项。

第五章、 附则

1、 以上条例仅适用于普通用户申请公共讨论区版主,版务区版主由论坛管理层直接从内部任命版主;
2、 每个版面一般设定2-4位版主,特殊版面可以增加版主名额;
3、 临时版主、特邀版主将直接上任,可不需经过以上条例约束;
4、 新开讨论区可以由论坛管理员直接考察并任命版主;
5、 通常情况下不得同时申请两个版面的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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